【MoNews】雪橇犬放狗唔拖帶 網民各有不同睇法
近日有網民在Facebook群組「馬鞍山之友」發文,連同兩張相片,指在迎海遇到一名女士帶著一隻雪橇犬,指「剛剛我告訴這個女人唔用狗繩是狗法的,佢同我講『你報警吧。』遇到這種無賴,真係冇辦法。」
網民支持樓主,留語指「唔好咁失禮好唔好??而且法例本身就應該要遵守!。」「其實上狗繩都係保護返狗狗,有車黎到嚇到狗狗走失都唔好啦」「有細狗行過比隻橇橇咬左啖就比距(佢)影衰灑(哂)」。但亦有本身有養狗嘅有不同睇法,表示他們放狗也很少用狗帶,或人少就會不用狗帶讓狗狗可以「鬆一鬆」。
根據漁護署網頁,本港已定義凡體重達 20公斤或以上的狗隻均被定為「大型狗隻」, 於公眾地方時,必須遵守以下管制措施:
- 讓大型狗隻進入公眾場所時,你必須履行謹慎責任,全心專注管束狗隻;
- 「大型狗隻」須時刻被人用一條長度不超逾2米的狗帶穩妥地牽引著;或
- 「大型狗隻」須被人用一條長度不超逾1.5米的狗帶以不會對公眾及動物的安全以及該狗隻的福利構成危險的方式穩妥地縛在固定物體上。
- 在郊野公園範圍內,「大型狗隻」於有效的管制下可豁免被狗帶牽引。
但大型狗隻訓練有素,通過大型狗隻豁免規管考試,可以豁免用狗帶牽引的規管。
漁護署網頁:
https://www.pets.gov.hk/tc_chi/proper_care_of_pets/dogs/large_dogs.html#tab_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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